
为扎实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,根据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》(川人社函〔2020〕610号)精神,结合工作需要,翠屏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公开招募2名就业见习人员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 招募名额
见习人员2名。
二 招募对象
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周岁的未就业青年,进行失业登记并办理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或《就业创业电子证》。自愿从事就业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: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;
(三)具有良好的品行;
(四)无违纪违法;
(五)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。
三 见习期限
就业见习期限为3-12个月,最长不超过12个月。
四 工作内容
从事青少年志愿服务、办文办事等业务工作。
五 招募程序
(一)报名时间:长期有效(2026年5月12日—2026年5月31日),收满为止(工作日上午9:00至12:00,14:00至18:00)。
(二)报名地点:翠屏区青年志愿者协会,联系人及电话:万老师18113781525、0831-8225054,邮箱:1228705290@qq.com。
(三)报名所需材料:1.《翠屏区青年志愿者协会2026年吸纳就业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附件1)电子档、签字盖手印扫描件各1份;2.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原件复印件各2份,或《就业创业电子证》一份;3.身份证、户口簿、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;4.学士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(有可提供);5.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、电子照片1张;6.与报名相关的其他资料。
(四)报名方式:本次招募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报名不收任何费用。统一组织面试,面试合格后予以录用。
六 见习管理
(一)经面试合格,现场填写《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》(见附件2),由用人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,并报送有关资料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。
(二)见习待遇:1.期间按每月不低于197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,参照《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》文件要求,见习期不足3个月的,不予支付见习补贴;2.根据见习人员工作表现,另给予600-1000元/月不等的考核奖励。3.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,不办理五险一金。4.提供工作日早餐、午餐。
七 权利义务
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应遵守见习协议、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,服从翠屏区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管理。见习期内的见习人员可提前申请解除见习协议。翠屏区青年志愿者协会将加强对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,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,不随意解除见习协议,维护就业见习人员合法权益。
本公告由翠屏区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解释。
长按识别或扫描下方二维码
即可下载“附件”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