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宾直聘
宜宾一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招聘
日期:2026-04-15 16:57 浏览:778

因单位工作发展需要,经研究,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就业见习人员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

一、
 招聘名额 
就业见习人员1名(详见附件1)。

 

二、
 招聘对象 
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至24周岁的未就业青年,进行失业登记并办理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。

自愿从事就业见习岗位的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及岗位表要求:

(一)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;

(三)具有良好的品行;

(四)无违纪违法行为;

(五)目前未购买社保。

 

三、
 见习期限 
就业见习期限为12个月。

 

四、
 报名事宜 
(一)报名时间:2026年4月15日-2025年4月30日(工作日期间上午9:00至12:00,下午14:00至18:00)。

(二)报名地点:宜宾市高县庆符镇广电大楼文广旅游局办公室,联系人及电话:杨女士0831-5583885,邮箱:1191345570@qq.com。

(三)报名所需材料

1.《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》(附件2)电子档1份、签字盖手印纸质件2份;

2.身份证、毕业证书复印件各2份;

3.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复印件各2份;

4.红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、电子照片1张;

5.个人简历电子档、纸质件各1份。

(四)报名方式:本次招募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,经面试合格后择优录用。

 

五、
 见习管理 
(一)面试通过后,填写《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》,签订就业见习协议。

(二)见习待遇:期间按每月22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,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。见习期满后,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,可出具鉴定材料。参照《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》文件要求。

 

六、
 注意事项 
(一)报名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,凡弄虚作假或与规定条件不符的,一经查实不予录用。

(二)本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
(三)本公告由高县文化旅游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解释。